(1)在工程设计中,对于其他提出的特别重要负荷,应仔细研究,并尽可能减少特别重要负荷的负荷量,但需要双重保安措施者除外。
(2)为确保对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3)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可靠措施防止其并列运行。目的在***应急电源的性,更重要的是防止向系统反送电。
(4)防灾或类似的重要用电设备的两回电源线路应在末一级配电箱处自动切换。大型企业及重要的民用建筑中往往同时使用几种应急电源,应使各种应急电源设备密切配合,濮阳安全应急,充分发挥作用。应急电源系统接线示例(以蓄电池、不间断供电装置、柴油发电机同时使用为例)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51348-2019 -电源及供配电系统中规定
3.3.1 当供电电压为35kV且负荷集中、配电线路电压损失符合要求、无其他高压用电设备、经济性合理时,可直接降至低压配电电压。
3.3.2 同时供电的双重电源供配电系统中,其中一个回路中断供电时,其余线路应能满足全部一级负荷及二级负荷的供电要求。
3.3.3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用电单位应设置自备电源:
款规定了设置自备电源作为第三电源的条件。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除双重电源外,还必须增设应急电源,安全应急管理,因而需要设置自备电源;第2款规定了设置自备电源作为***电源的条件;第3款规定了当双重电源中的一路为冷备用,难以满足消防电源中断供电的要求时,应设置自备电源;第4款规定了***层公共建筑设置自备电源的条件。
本条未包括数据中心自备电源的设置要求,数据中心的自备电源应根据数据中心标准、规范的要求设置。